室内的采暖标准:供热期内为24小时不间断供热,在用户按合同足额缴纳热费,室内采暖设施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用户内部供热设施运行良好未改变设计保温条件的居室,采暖期室卧室、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度。
温度标准不予保证的条件:
①室外温度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5.3°C);
②建筑围护结构(包括:外墙、窗户、屋面、采暖楼梯间等)保暖性能不能达到当地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运行条件的非保温节能型建筑;
③散热器装修遮蔽,私自改装室内供热系统;
④室内供热设施(管径、散热器等)不符合供热设计标准的;
⑤以单元和楼为单位供热率达不到70%的;
⑥未缴纳当年采暖费的用户,不予测温;
⑦供热合同另有约定的;
⑧排放和取用供热系统内热水的;
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无法正常供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