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征兵体检口腔项目合格标准(征兵体检牙齿要求)

地方特产2022-10-09 02:51:12佚名

  征兵体检口腔项目合格标准:

  1. 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2.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0.5cm,开牙合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条件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

  (二)切牙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无其他体征;

  (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3.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本文标签: ,尖牙  ,义齿  ,功能  ,不合格  ,牙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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