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淄博企业录取人员落户淄博办理指南

地方特产2022-10-09 02:01:40佚名

办理条件

1、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或务工等合法稳定职业类迁入;

温馨提示:

1、“合法稳定职业”,既包括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用的,也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职工养老保险的;

2、招工迁入,无就业年限和学历限制。单位有集体户的,本人迁入单位集体户,单位没有集体户的,落户外来务工人员集体户。

本文标签: ,集体户  ,单位  ,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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