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淄博办理指南(淄博市就业登记怎么办理)

地方特产2022-10-09 02:00:14佚名

办理条件

已就业毕业生,应当在就业地按照下列顺序办理落户:

1、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就业地城镇直系血亲;

2、就业单位集体户;

3、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

4、就业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

山东省生源毕业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迁往现家庭户口所在地:

1、在省外院校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出国(境)就业就学,户口在省外学校集体户的;

2、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暂不符合就业地落户条件的;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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