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二、申请材料:
单位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
三、办理流程:
(一)咨询
市档案局征集管理科,负责对查档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二)审查申请材料
本馆工作人员根据查档人身份及查阅档案的范围,按照办理条件审查申请材料。
(三)检索调档
工作人员根据查档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检索调档。
(四)阅览、摘抄、复印档案。
根据查档人的需要方式,对所需档案提供阅览、摘抄或复印服务,对档案复印件加档案查询专用印章。
(五)还档
当面交点清楚档案资料后,查档人归还档案资料。
(六)填写查档登记薄
(七)查档人认真填写查档登记薄,需如实填写查阅机关(工作单位或者家庭住址)、查档人姓名、查档内容及利用目的;查阅的档案资料如需查档人保密的,查档人需签署保密承诺。
(八)流程图
四、办理地点:
临沂市档案局档案利用服务中心(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1号)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
0539—8729922、872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