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凤回沂蒙”计划待遇标准
1)对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人才津贴,补贴期限3年,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50%;
2)在校大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在临沂创办企业,经评估,给予2—10万元资金扶持;
3)新办大学生创业企业可在创业园区申请3年内免费的50平方米以下经营场地;
4)大学生创业企业招用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每招用1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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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时间
一般每年集中申报一次,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 申领流程
第一步:申报通知发布后,用人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向所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后提出审核意见。
第四步:经审核通过的拟发放津贴人选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五步:公示无异议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拨款文件。
第六步:根据拨款文件,拨付至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用人单位应承担的部分津贴资金收齐后再予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