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直医疗人员招聘范围及条件 临沂市直医疗卫生招聘

地方特产2022-10-08 15:13:22未知

  2021年临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720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1年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0名(医疗类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非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0周岁(199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198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3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具体指2019年、2020年毕业未曾落实工作单位,落实工作单位情况以是否缴纳过养老保险为准)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11、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公立医院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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