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聘第四届罗庄区法律顾问的公告
一、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材料:
填写《罗庄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一式2份,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其他证明个人能力或担任法律顾问经历情况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9日下午4:00前将所有材料交到区司法局。
(二)初审。区司法局对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业内成绩、所属团队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等进行资料审查,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组成专家组进行面试,并考虑专业、行业比例等因素,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四)公示。经考察合格后,将拟聘任的法律顾问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聘任。拟聘任法律顾问人员经研究后予以聘任,颁发证书,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2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