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届毕业生档案接收须知(山东省外毕业生档案)

地方特产2022-10-08 07:29:27佚名

  山东应届毕业生档案接收

  一、已落实毕业去向

  1、去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士官及文职、国有企业

  就业单位有人事接收权

  档案接收单位:用人单位

  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递至用人单位。

  2、去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一般企业

  就业单位无人事接收权

  档案接收单位:根据毕业生意愿可选择就业单位注册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递至毕业生就业单位注册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3、升学

  档案接收单位:录取学校

  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递至录取学校。

  4、自主创业、自由职业

  档案接收单位:根据毕业生意愿可选择创业(就业)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递至毕业生所选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5、出国(境)、其他形式就业

  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递至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6、异地就业

  档案接收单位:请咨询就业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

  各地接收毕业生档案的程序和规定不同,请以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的官方信息为准。

  二、未落实毕业去向

  1、省内生源毕业生

  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递至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2、省外生源毕业生

  档案接收单位:根据各省提供的派遣地址表

  各地接收毕业生档案的程序和规定不同,请以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的官方信息为准。

  山东省派遣地址表: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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