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境人员执行“14+7+7”防控措施(口岸城市14天集中隔离、目的地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随访)和“2+1+1”(目的地7天集中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检测,第28天1次核酸检测)检测措施,认真落实好“行前沟通报备”“点对点”闭环转运、目的地“闭环管理”等制度规定。
(2)中、高风险地区入昌返昌人员返昌后,要第一时间到县集中服务点报到(地址:恒悦宾馆,昌乐县新城街2400号;电话:13964670551),严格落实“2+1+7”防疫规定,即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1次血清抗体检测和7天健康监测。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或重点地区来昌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在返昌后第一时间到县集中服务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有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和上级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