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电动三轮车挂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车主办理电动三轮车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来历证明包含: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
(三)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与税务部门实现联网核查的,不需要提交);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已与保险公司实现联网核查的,不需要提交);
(五)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已在保险公司代征的且实现联网核查的,不需要提交);
(六)国产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七)如代理人(经办人)代办的,还须提交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