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事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适用范围: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小微企业名录查验),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支持内容: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贷款利息,贷款利息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创业项目好的企业,可再次申请,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办理方式:自主申报
申报时间:对资料齐全、信息准确、数据完整的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在工作日即时受理完成(不含公示、办理银行贷款等环节)。
申请材料:
1.《济南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认定表》;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企业职工花名册(含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
4.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非济南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居住证》。
5.上年度及申请前一月企业财务报表。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就失业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向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网上申请。
①登陆“泉惠企”济南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www.quanhuiqi.cn)“助企纾困”专区,点击进入查询并申报。
②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公共服务/企业担保贷款,选择注册地区县进行线上申请。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注册地所在区县,“办事服务”中 “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服务”事项下“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实施部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咨询电话:
历下区0531-86952351
市中区0531-86157593
槐荫区0531-87957908
天桥区0531-81601178
历城区0531-88112933
长清区0531-87267206
章丘区0531-83214628
济阳区0531-84238911
莱芜区0531-76216086
钢城区0531-75873066
平阴县0531-87891088
商河县0531-84884517
高新区0531-88871235
南山区0531-88112713
先行区0531-6660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