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投靠亲属落户办理指南 济南投靠亲属落户政策规定

地方特产2022-10-06 00:58:26佚名

  按投靠途径申请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迁济落户,或按投靠途径申请市内户口迁移。

  (一)落户范围及地址。

  夫或妻投靠在济一方、父母投靠在济子女、子女投靠在济父母,在家庭户、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落户。其中,属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除上述落户地址外,其在济一方为人才集体户成员的,可在该集体户落户。其他亲属投靠在济近亲属家庭户落户。

  (二)落户手续。

  办理落户需提供下列手续:

  1、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可信电子身份认证证明;

  2、亲属关系材料、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再婚投靠随迁未成年子女);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限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

  (三)办理流程:

  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 一站办结”。

  (一)“一窗受理”。由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根据居民申请落户迁移途径和原因,当场受理。

  (二)“一表申请”。由受理民警从实有人口系统自动生成统一格式的《办理户籍业务事项申请表》,打印交群众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三)“一站办结”。凡材料齐全、形式正当的即来即办,一次办结准迁手续。

本文标签: ,集体户  ,子女  ,父母  ,手续  ,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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