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规定,2020年6月1日起,山东省全面实施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以下简称“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
应用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不仅提高了办税效率、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申报错误,同时简化了申报流程和办税资料,为我省广大购车人提供更加方便、优质的办税服务。
自2020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我省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业务,税务机关将直接以发票电子信息中的不含税价作为申报计税价格,自动生成《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只需对生成的纳税申报表签章确认后即可直接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