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泉港区第五批安居补助发放申报时间

地方特产2022-10-05 18:43:44未知

  根据《泉州市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泉政办〔2019〕23号)和《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安居保障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泉人社〔2019〕73号)的文件要求,拟发放来泉港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第五批安居补助,因部分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与本次安居补助发放月份不完全对应,所以需要补充提交附件中相应月份对应的在岗佐证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2021年9月9日-14日

  申报对象

  2021年5月之前通过泉州城建集团“泉房通”系统申报且完成安居补助申请公示公告的人员。  

  申报材料

  1.单位对公账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基本户复印件(之前有申领过的,不需重复提供)。

  2.就业的提供补助发放期间(截止2021年5月)的银行每月工资明细或社会保险缴费明细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任选其中一项材料(优先提供社保缴费记录);自主创业的提供每月营业情况佐证。  

本文标签: ,高校毕业生  ,佐证  ,社会保险  ,明细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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