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申请人自备: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城乡居民参保提供 核对后退还);《莆田市医疗保险人员增加缴费明细申报表》1式2份;莆田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表》1式2份;
工作单位:新增人员上月工资表1份(A4格式);享受二级干部保健人员、处级干部的应提供任命书原件及A4复印件1份;享受公务员待遇人员应提供工资审批表和入编审核表A4复印件1份;
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医疗保险费委托银行代扣协议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 2.审查与决定
注:1.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并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对; 2.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3.材料齐全,直接登记、变更、注销。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7:30(非夏令时)或8:00-18:00(夏令时);周六:上午8:30-11:30。
办理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楼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03号至110号窗口。
交通指引:可乘坐1、7、9、28、29、202、K02、K04、K06路等公交线路在市政府站下车。
办理时限:即办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