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高校毕业生实习补贴
1.补贴对象:
(1)莆田市内职业院校(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高职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
(2)按照职业院校专业技能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毕业年度在校生到我市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实习3个月以上(含3个月)。
2.补贴标准:职业院校实习生在企业实习补贴期限为3个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每个实习生只能享受一次实习补贴。
3.申请材料:
(1)学生提交《福建省职业院校实习生实习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福建省职业院校毕业生实习考核鉴定表》、实习单位打卡或签到记录;
(2)院校提交《福建省职业院校实习生实习补贴申请汇总表》、申请人《福建省职业院校实习生实习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福建省职业院校毕业生实习考核鉴定表》、实习单位打卡或签到记录。
4.申请流程:
个人申请→院校审核→市级复核→拨付补贴。
5.经办机构:莆田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