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理条件、材料
一、申请条件
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
1、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
2、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
3、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
4、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
5、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二、申请材料
申请领取《边境通行证》的人员应当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履行下列手续:
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2、企业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
3、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
4、已在边境管理区务工的人员还应当出具劳动部门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