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答
九江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二、相关政策
2019年0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2020年09月14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九江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
三、可参保对象
两险合并实施后,九江市区域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有意愿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