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医保关系转移适用于哪些人? 九江医保关系转移适用于哪些人员

地方特产2022-10-04 23:03:12佚名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保障了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医保权益。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二、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可申请转移接续。

  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本文标签: ,医保  ,参保  ,人员  ,职工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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