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中心城区实现所有人群“零门槛”落户
1.迁移人员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
2.大中院校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
3.迁移人员可申请将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将户口随同迁入。
二、所需材料
1.落户在自有房屋的,提交本人房屋所有权相关凭证材料。
2.落户在亲属(不限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的,提供户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同意落户声明。
3.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在职证明。
4.落户在社区集体户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凭证及所有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落户在人事代理机构的,提供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