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委托国内近亲属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手续
二、被委托人要求
受托人与委托人必须为近亲属,其他关系人代为申请的,一律不予受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取证人只能是受托人,他人代领的一律不予发放。
此项工作为临时应急措施,疫情结束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终止的,将另行通知。
三、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代办?
(一)疫情期间,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无法回国人员;
(二)非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
(二)非采取边控措施或相关限制出境人员;
(三)非在逃人员;
(四)非伪造、变造、买卖、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
(五)相貌特征无较大变化,且原居民身份证登记了确切的指纹信息人员。
四、哪里可以受理代办业务?
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不支持异地办理。
五、申请代办时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人(以下统称“委托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情况,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受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委托人亲属关系,委托申请事项、联系方式;
(二)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及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
(三)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
(四)受托人与委托人现场视频连线确认信息时的视频截图;
(五)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六)受托人现场就提交材料真实、准确性签订的书面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