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外人员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江西省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明确参保人员范围,对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清理规范,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它的覆盖范围包括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