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职工的医疗期是什么?(九江医疗编制)

地方特产2022-10-04 16:09:56未知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医疗期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按病休日计算。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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