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公租房互换后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么?

地方特产2022-10-04 14:04:11佚名

  一、需要

  互换双方到各自互换后的保障房小区管理站或运营部门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二、互换之后多久可以审批通过?

  市住房保障中心按权限进行审批,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办结后发送短信告知申请对象(不符合条件或理由不充分、不合理的,电话告知并终止办理)。

  三、互换限制

  (1)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窗口受理互换房屋居住事项;

  (2)互换双方应为已交房的承租对象;

  (3)互换双方无违规使用行为且无拖欠租金情况;

  (4)互换双方应具备正当互换理由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5)公租房互换居住对象须填写《互换承诺书》,并提前缴纳一年租金;

  (6)承租对象只能与同保障类型的承租对象进行互换。

本文标签: ,对象  ,租金  ,住房  ,理由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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