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集体协商确定,可建立企业年金。
用人单位要求:
1、已依法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无欠费记录或已清缴欠费;
2、生产经营较稳定且经济效益较好, 具备年金支付能力;
3、用人单位内部行政管理、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收入分配管理规范,已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等民主管理、集体协商机构。
缴费金额: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