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户籍在市中心城区(现指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所辖街办或乡镇及其他同级管理机构)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镇低保家庭,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市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必须在市中心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2、家庭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的低保户。
申请单位:
市中心城区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三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赣州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原章贡区房管局:8199648
赣州经开区房管所:8370591
赣州蓉江新区住建局:8165509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7302628
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8236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