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药物或食物过敏史,但成分与疫苗接种无关,可考虑接种。
2.有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特应性皮炎等过敏轻微,建但近期病情已得到良好控制、无症状或症状轻微,建议接种。
3.如果以前接种疫苗后,出现过严重的过敏反应,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4.近期处于过敏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花粉过敏的患者处于致敏花粉播散期,症状严重,建议待致敏花粉季过后再接种。
哮喘患者处于急性发作期,建议暂缓接种,待病情控制后再接种。
5.如果已知对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比如氢氧化铝等过敏,不能接种。
HPV疫苗过敏、流感疫苗过敏、乙肝疫苗过敏、肺炎球菌疫苗过敏不能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