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市本级申报以工代训补贴截止2021年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市本级申报地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院十楼会议室
二、申报人群及条件
1、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
申报条件:市本级中小微企业(以2020年社保费减免划型认定为准)2021年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且在市本级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
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
申报条件:市本级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
1、2021年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表(附件1);
2、中小微企业2021年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明细;
3、吸纳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4、企业已缴纳养老、失业保险可以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员名册(附件2);
5、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帐号。
(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
1、2021年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2021年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明细;
4、企业已缴纳养老、失业保险可以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员名册(附件2);
5、企业开户银行帐户(复印件)及帐号。
四、申报流程
按照自主申报、资料审核、系统录入、资金复核、公开公示、资金拨付等程序。
五、补贴标准
1、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按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给予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按每人500元的培训补贴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