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有什么帮扶就业的措施?(衡阳就业补助)

地方特产2022-10-03 17:36:26未知

  衡阳有什么帮扶就业的措施?

  1、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由800元/人提高至1500元/人。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3万名青年见习计划,将社会组织纳入就业见习基地范围,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由6—12个月调整为3—12个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基地就业见习补贴,留用率高于5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各地可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服务工作。(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

  2、扶持贫困劳动力就业。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转移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到贫困村投资兴业,建立扶贫车间,各地可根据投资规模、带动就业效果等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等)

  3、实施兜底帮扶。全面梳理公益性岗位,按规定将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安排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贫困地区可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贫困地区可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统筹林业、环保、交通、水利等相关资金,鼓励贫困村利用村集体收益,综合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道路维护、山林防护、河道协管、水库看护、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等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就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扶贫办等)

  4、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85%上调至90%。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地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地区消费水平等综合确定。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给予临时救助。通过综合施策,帮助困难群众解困脱贫。(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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