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3个月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3个月的函》(人社失业司便函( 2021 )116号)要求,现将全省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阶段性扩围政策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具体工作如下:
一、保持申领渠道畅通。要继续保持线上线下申领渠道的畅通,按《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 2021 )13号)规定审核,对2021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对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采取短信等多种方式告知原因。对因系统调整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审核办结的,要先受理,告知原因,取得理解。
二、确保通知传达到位。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务必尽快及时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经办机构、每一名经办人员及12333工作人员,确保申领畅通。对于特殊情况,要制定预案,防范风险,做好引导,从讲政治的角度做好阶段性扩围政策平稳退出工作。
联系人:彭室蓉
联系电话: 0731-84900157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