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低保
一、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6240元/年、4200元/年;平均梅月:520元,350元。
城市、农村低保救助水平分别提高至人均不低于350元/月、220元/月。
二、城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提高至8112元/年、5460元/年。
三、新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