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补办条件
遗失补证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可在本平台申请遗失补证业务。补领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在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期间等情形,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遗失补证】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亲临车管所或大队开户窗口注册的用户为实名注册用户)。
注意事项
1、 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上办理遗失补证的相关要求。
2、 受理成功后,如果选择邮政寄递,邮政速递人员将寄送《新机动车驾驶证》。
3、 用户一旦在互联网申请遗失补证,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如果用户拒绝签收,系统将自动把用户加入互联网黑名单,用户将不允许办理网上机动车和驾驶证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