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修订稿。《指导意见》修订稿有效期五年,各县(市)可参照执行。襄阳市市区范围内(含襄州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可纳入适用范围:
①既有住宅应为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4层及4层以上(不含地下室)多业主无电梯住宅,且增设电梯用地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②应符合现行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消防、抗震和结构安全等相关规范和标准;
③既有住宅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不属于城市近期规划改建范围。
地方特产2022-10-02 06:25:44佚名
9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修订稿。《指导意见》修订稿有效期五年,各县(市)可参照执行。襄阳市市区范围内(含襄州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可纳入适用范围:
①既有住宅应为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4层及4层以上(不含地下室)多业主无电梯住宅,且增设电梯用地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②应符合现行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消防、抗震和结构安全等相关规范和标准;
③既有住宅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不属于城市近期规划改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