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01补贴对象及条件
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且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
02补贴项目及标准
①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一年一发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②高校毕业生就业租赁住房补贴:在外租房的,自租赁住房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满一年,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一年一发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03申报资料
1.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就业高校毕业生,由企业携带《襄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在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认证查询结果(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代为申领承诺书、高校毕业生本人的银行的开户名称及账号复印件,在就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
2.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就业高校毕业生携带《襄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认证查询结果(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赁住房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代为申领承诺书、申请人在银行的开户名称及账号复印件。
受理咨询电话:
樊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创业服务科 3426691(樊城区汉江南路33号)
特别说明:在中央和省属驻襄企业、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租赁住房补贴,由企业自查后向市人才中心提出申请,其他在襄阳市区进行注册的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受理咨询电话:3605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