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固定的工资,那医保个人账户是按月缴费基数的3%来计算的吗?
根据《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以您月缴费基数为分配个人账户的基数,未满35周岁的按3%,年满35周岁未满45周岁的按3.5%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按4.8%,年满60周岁未满70周岁的按5%,年满70周岁的按5.2%。根据您的年龄,您目前的划账比例为您缴费基数的3%。
宜昌市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
缴费标准
*按10%比例缴费的参保人员将会从其个人账户中每年划扣10元缴纳长护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