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目前已经取消了暂住证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制度。
申请条件:
1、流动人口拟在本区暂住三日以上的,应到登记发证机关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2、年满十六周岁,拟在本市暂住三十日以上的,应申领《居住证》
如何办理
前往派出所或社区(村)进行居住登记
1、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收到居住证申请材料后,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交的材料。
2、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含邮寄时间)。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作出不予发放的决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