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市住建委 市财政局关于在宜昌城区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9〕3号)规定,新就业大学生申请公租房货币化补贴申请相关指南如下
申请条件
1.取得全日制本科、高专或高职院校毕业证书,或者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毕业2年内;在城区就业创业;
3.在城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住房和无拥有所有权的非住房;
5.在市场上承租住房。
如仍有疑问,可致电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电话:0717—6753811。
申请资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2.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
3.租赁发票;
4.毕业证书;
5.就业单位的社会信用证书复印件(单位签署用于申请公租房保障,并盖章);
6.申请审核单位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由社区查验后拍照上传。
补贴标准及保障期限
1.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420元/人·月;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大学毕业生(含高职)250元/人·月。
2.保障期限为36个月。
新就业大学生申请公租房货币化办理流程:
1.在市房产交易网上下载打印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在市房产交易和产权中心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2.在租赁住房权属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开具租赁发票→
3.申请人到纳入网格化管理社区居委会申请。
4.经社区初审、街办(乡镇)复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