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退役军人优待证受理流程
(一)建档立卡内容
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信息、服役信息、安置信息、就业创业信息、教育培训信息、抚恤优待信息、褒扬激励信息、帮扶援助信息等九大类信息。同时需要上传证件材料照片作为附件,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人像页)、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书/应征入伍登记表),以及烈士证书、转业证、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离退休证、立功受奖证书等。
(二)建档立卡方式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按照身份类别准备好相关材料,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设备自动读取和手工录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息登记和维护;或者发放纸质表《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按要求填报后统一收齐并集中录入。录入完成后,由采集对象签字确认所有信息。
(三)建档立卡地点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填写纸质表《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并提交证件材料,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录入系统。
(四)优待证申领程序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应建档立卡”。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提出申请,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受理,县、市、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制证,制证完成后下发至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