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人员范围
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两类人员:
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待遇标准
属于以上申领范围的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标准分段计算:
1.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含2年)参保失业人员,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
2.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执行;
3.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执行。
注意;办理期限最长可延至2021年6月底。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除价格临时补贴外,不能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三、申领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者居民身份证
四、申领办法:
1. 登陆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2. 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3. 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直接受理。
4.支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