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离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的认证周期为一年,由过去的限时认证改为不限时认证,即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认证时效为365天,以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身份证号码中出生月份为认证月份,可随时认证,实现认证常态化。
领取生活补贴的企业遗属、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认证周期为半年,即领取待遇的供养人员认证时效为180天,未满18周岁的不设认证周期。
认证周期采用递延计算方式,认证周期开始时间为最新认证时间,新增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周期开始时间为确认享受待遇的开始时间。每个认证周期内待遇领取人员至少认证一次,也可多次认证,每认证一次,最新认证时间即为认证周期开始时间,认证周期结束时间自动向后递延。逾期未认证的,将无法领取待遇。
需要进行资格认证的有以下几类人员:
(一)按月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
(三)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
(四)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