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是什么?

地方特产2022-09-30 06:17:22佚名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

  由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构成。2003年9月30日以前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为视同缴费年限。2003年10月1日以后实际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为实际缴费年限;未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时间,不计入缴费年限。

  哪些人员退休后可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不欠缴职工医保费;(2)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3)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未达到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逐月交至满足最低缴费年限,也可由用人单位或者本人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

  补缴标准:单位退休人员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9.5%,灵活就业人员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9%。

本文标签: ,年限  ,职工  ,医保  ,保险费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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