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女职工生育津贴已于2月25日开始结算,目前按照递交时间先后依次进行结算。
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政策,申领前,市民可先向单位核实参保地是区属管理还是市本级,核实清楚后再到对应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此外,职工办理生育险报销,单位缴费需满一年以上,且医保费不能拖欠,申请生育待遇时,生育保险缴费也需满一年以上,且无断缴、欠费、跨统筹区现象,不符合有关条件的无法报销。
需申领生育津贴的女职工,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单位所在的市、县区医保中心窗口提交等待受理。
1.女工生育保险生育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印章)两份(待遇申报表可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本人银行卡复印件(留联系电话和开户行)、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生育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如为男职工申报需填写无业承诺书(现场填报)。
3.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原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病历(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由于资料较多,到款时间会有延后,请市民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