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房家庭(含优抚家庭、普通家庭)按以下流程及要求完成选房工作。
一、领取选房卡
(一)领取要求
优抚家庭需本人和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单身人员不提供)和残疾证原件领取。
普通家庭和备选家庭需本人或配偶持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单身人员不提供)领取。
领取选房卡需签字确认。
(二)领取地点
洛阳市涧西区青岛路与联盟路交叉口西200米(名仕嘉园接待中心)
(三)领取时间
1、优抚家庭01-45号、普通家庭001—750号
2020年9月5日上午8:30—12:00领取选房卡
2、普通家庭751—1412号、备选号01—48号
2020年9月5日下午14:00—18:00领取选房卡
二、请查看《选房卡》背面的选房须知,按以下时间依序选房,请按选房卡上的顺序,听从现场人员指挥排队。
1.优抚家庭选房时间:2020年9月8日上午8:30—9:00
2.普通家庭001—150号选房时间:2020年9月8日上午9:00—12:00
3.普通家庭151—350号选房时间:2020年9月8日下午14:00—18:00
4.普通家庭351—550号选房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8:30—12:00
5.普通家庭551—750号选房时间:2020年9月9日下午14:00—18:00
6.普通家庭751—950号选房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
7.普通家庭951—1150号选房时间:2020年9月10日下午14:00—18:00
8.普通家庭1151—1350号选房时间:2020年9月11日上午8:30—12:00
9.普通家庭1351—1412号选房时间:2020年9月11日下午14:00—18:00
三、选房地点
洛阳市涧西区青岛路与联盟路交叉口西200米(名仕嘉园接待中心)
四、选房流程
1.请摇中的申请人或配偶持选房卡、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限一人进入现场进行选房。选房卡转让无效,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2.选房顺序按选房卡序号(即摇号结果)依次进行,请选房家庭提前参考户型图做好选房方案;
3.遵守选房纪律,服从选房安排;
4.选房后,按工作人员指导,填写相关资料;
5.选房采取一房、一名、一身份证进行现场登记,一律不能调换、更改;
6.按照市新冠肺炎防疫指挥部要求,请选房家庭代表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遵守现场防疫防控要求,测量体温,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现场规划排队,请保持疫情防控要求的安全间距(间隔1.5米),不要聚集,主动维护现场秩序;
7.请选房家庭代表提前10分钟到达现场。
五、购房款缴纳
选房后7日内(截止2020年9月18日),请购房人持《交款通知单》将购房款(1.采用一次性付款的,需全额支付购房款;2.采用商业贷款方式的,首付需达到购房款的50%;3.采用公积金贷款方式的,首付需达到购房款的20%)。
购房款、暖气初装费、公示费交至东方红置业(洛阳)有限公司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备案的资金监管账户,交款时请选择即时到账。
1—10号楼的资金监管账户公示如下:
幢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交通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 413069600012750000100 |
2 | 交通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 | 413069600012750000100 |
3 | 农业银行洛阳景华路支行 | 16146701040004275 |
4 | 农业银行洛阳景华路支行 | 16146701040004275 |
5 | 洛阳银行兴华支行 | 99007000807 |
6 | 洛阳银行兴华支行 | 99007000807 |
7 | 洛阳银行兴华支行 | 99007000807 |
8 | 洛阳银行兴华支行 | 99007000807 |
9 | 洛阳银行兴华支行 | 99007000807 |
10 | 洛阳银行兴华支行 | 99007000807 |
注:未按规定将购房款、暖气初装费、公示费缴纳至监管账户的,不予办理合同签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