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一)双方均为初婚且只生育(或收养)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另一方生育(或收养)过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再婚后生育(或收养)过一个子女的,或者共同生育一个子女后离异,离异期间未生育(或收养)子女又复婚的;
(四)夫妻双方共计生育(或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现只存活一个子女(或已解除收养关系现只有一个子女)的;
二、应提交的证件证材
(一)证件证材: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小二寸合照(电子版)、承诺书。
(二)证件证材要求:
1、证件证材格式:jpg或jpeg。
2、证件证材大小:小于1M。
三、办理时限
自申请人提交材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成功两个工作日后进入首页第九项《办理事项进度查询与证件打印》输入双方身份证号和识别码查询办理进度,如果办理结果为“审核中”,请与备注中的办理单位联系。办理结果为“同意”的,可以自行打印《网上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凭证》。
退回的申请,请于一个月内进行修改,超过一个月内不予修改,请重新申请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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