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霸州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申请条件(廊坊柴油车报废补贴)

地方特产2022-09-29 20:22:15未知

  一、奖补范围

  在霸州市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日期在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并在2020年4月27日后经我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回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二、补贴申领条件

  (一)申请淘汰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未被相关部门和机关查封、扣押、盗抢、抵押、质押的车辆;

  2.具备淘汰条件,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拆解报废,且非因灭失或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

  3.不缺失机动车五大总成的车辆;

  4.经廊坊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车辆;

  5.取得车辆管理部门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的车辆;

  6.有《道路运输证》且交回原件的车辆。

  (二)凡属下列情形的不予补贴

  1.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2.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

  3.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和经费来源为“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的车辆;

  4.在2020年5月8日后转籍到我市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

  5.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车辆。

本文标签: ,车辆  ,机动车  ,条件  ,交通事故  ,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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