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居民医保报销
1、门诊报销——最高200元
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具体支付标准比例如下:
2、住院报销——最高20万元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3、大病二次报销——没有上限
参保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不设封顶线。
注:贫困人员起付线5000元,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员提高5%。
二、西安职工医保报销
1、门诊报销——不报销
对于普通急诊费用,参保职工可以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支付,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2、住院报销——最高40万元
3、大病二次报销——没有上限
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含门诊使用特药)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并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支付95%,不设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