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育保险参保指南(唐山市生育保险政策)

地方特产2022-09-29 09:11:01佚名

  办理条件

  凡我市辖区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具备条件的乡镇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办理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3.《社会保险登记表》

  4.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1张

  办理流程

  新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30日内,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等,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生育保险登记

  办理时限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本文标签: ,社会保险  ,单位  ,原件  ,副本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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