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方式: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经办窗口备案和“不见面”备案两种方式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变更、取消。
备案材料:
1、退休异地安置人员、长期居住外地人员和常驻外地工作学习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包括: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异地房产证、异地户口本或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证明等。
2、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参保地或长居地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申请表》。
注: 除以上居住证明和转外申请表外,参保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省医保卡以及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代办时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