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购买了大病医疗保险的南通市城乡居民来说,了解该款保险报销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是有必要的。对此,小编特此整理了一些有关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时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具体如下: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3、出院诊断证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证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证);
4、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证明、大病统筹处方及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以及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证明;
5、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6、单据报销时限为以出院或门诊最后一天为准60日内,逾期不予报销;
7、大病医疗费用实行一次性报销制度,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漏报一律不可以进行补报的;
8、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报销材料不全的,将暂缓支付保险金。
由此可见,南通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是比较多的,大家在报销时需要注意提供以上材料,这样可以加快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手续速度。